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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当前跨省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资兴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编辑:龙志飞 欧文君 2020-02-21 1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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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跨省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当前跨省人员流动相关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湘疫防秘发〔2020〕7号)和《郴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当前跨省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要求(郴机发〔2020〕6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出入我市的跨省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离资流动人员

1.对赴外省人员,由所在村(社区)、单位(企业)核查其近14天有无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无相关症状的,可出具14天内无感染症状的证明。

2.对湖北省已在资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解除隔离后,要回湖北或到其他省份的,可由隔离管理部门开具证明。

二、来资流动人员

1.对湖北省(包括有湖北省暴露史的)来资人员,到资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企业)说明相关情况,签署承诺书,并一律按要求实行隔离观察14天,由专业机构采样检测。所在村(社区)、单位(企业)必须第一时间摸排和掌握相关情况,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解除隔离的人员,需继续保持密切观察,做好相关防护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从广东省有聚集性疫情的社区或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入资人员,参照湖北省入资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3.对外省(除湖北外)来资人员,没有发烧等感染症状的,应准予进入,其日常防疫工作由所在村(社区)、单位(企业)负责。从湖北省和广东省之外的地方有聚集性疫情的社区或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入资,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人员,作为重点风险人群筛查,由专业机构采样检测。

三、各乡镇(街道)、单位(企业)可以通过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冠肺炎防控查询平台”查询全国各地社区疫情防控动态信息,用以指导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四、流行病学调查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执行。

五、本通知从2020年2月17日起执行。

资兴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资兴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编辑:龙志飞 欧文君

三审: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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