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郴州市委和资兴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明纪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省委、郴州市委和资兴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筑牢思想防线、作风防线、廉洁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严守纪律底线。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遵守以下“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1.严禁空岗缺位、擅离职守、临阵退缩;
2.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消极应付;
3.严禁相互推诿、敷衍塞责、履职不力;
4.严禁虚报、缓报、瞒报、迟报、漏报疫情;
5.严禁拒绝或故意延迟诊治;
6.严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滞留、挤占疫情防控款物;
7.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谣言和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8.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聚餐聚会和串门走亲访友;
9.严禁捕杀、运输、交易、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
10.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监督执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督导督查,自查自纠,加强教育引导,深入明察暗访,对发现违反“十个严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组织,严禁隐瞒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信访处置、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失职失察、违纪违规行为。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疫情蔓延,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要从重从快处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以上规定适用于全市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举报监督电话:0735-3322422
中共资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资兴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中共资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资兴市监察委员会
编辑:龙志飞 欧文君
三审: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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